2014初級會計職稱考試《經(jīng)濟法基礎》預習:車輛購置稅稅收優(yōu)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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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優(yōu)惠
1.外國駐華使館、領事館和國際組織駐華機構及其外交人員自用的車輛,免稅;
2.中國人民解放軍和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列入軍隊武器裝備訂貨計劃的車輛,免稅;
3.設有固定裝置的非運輸車輛免稅;
4.有國務院規(guī)定予以免稅或者減稅的其他情形的,按照規(guī)定免稅或者減稅。
征收管理
1.納稅申報。
車輛購置稅實行一次征收制度,稅款應當一次繳清。納稅人購買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購買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進口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進口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自產(chǎn)、受贈、獲獎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應稅車輛的,應當自取得之日起60日內申報納稅。
2.納稅環(huán)節(jié)。
納稅人應當在向公安機關車輛管理機構辦理車輛登記注冊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3.納稅地點。
納稅人購置應稅車輛,應當向車輛登記注冊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購置不需要辦理車輛登記注冊手續(xù)的應稅車輛,應當向納稅人所在地的主管稅務機關申報納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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