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建造師法規(guī)相關復習資料(22)
1.一般保證
一般保證是指債權人和保證人約定,首先由債務人清償債務,當債務人不能清償債務時,才由保證人代為清償債務的保證方式。
《擔保法》第17條規(guī)定:“一般保證的保證人在主合同糾紛未經審判或者仲裁,并就債務人財產依法強制執(zhí)行仍不能履行債務前,對債權人可以拒絕承擔保證責任。”
2.連帶責任保證
連帶責任保證是指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保證方式。
“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
四、保證期間
1.保證期間的含義
保證期間是指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期間。
一般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對債務人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債權人已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的,保證期間適用訴訟時效中斷的規(guī)定。
連帶責任保證的保證人與債權人未約定保證期間的,債權人有權自主債務履行期屆滿之日起六個月內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在合同約定的保證期間和前款規(guī)定的保證期間,債權人未要求保證人承擔保證責任的,保證人免除保證責任。
2.保證期間的合同變更
保證期間,債權人依法將主債權轉讓給第三人的,保證人在原保證擔保的范圍內繼續(xù)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保證期間,債權人許可債務人轉讓債務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保證人對未經其同意轉讓的債務,不再承擔保證責任。
債權人與債務人協(xié)議變更主合同的,應當取得保證人書面同意,未經保證人書面同意的,保證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保證合同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2010年一級建造師課程報名>>> 2010年二級建造師課程報名>>>
2010年一級建造師課程免費試聽>>> 2010年二級建造師課程免費試聽>>>
更多相關新聞: 建造師論壇 一級建造師頻道 二級建造師頻道 建造師博客
最新資訊
- 2026二建復習計劃搭配資料包:白藍黃紅四階段沖刺上岸攻略2026-02-25
- 免費下載!2026年二級建造師考生專用資料包2026-02-25
- 2026二建考生資料包適合哪些人?零基礎、在職、沖刺考生使用方案2026-02-24
- 2026二建沖刺紅皮書即將上線:考前黃金資料怎么用最提分2026-02-24
- 2026二建強化黃皮書正在更新:真題+案例100問才是100天提分關鍵2026-02-23
- 2026二建備考資料怎么選?資料包白藍黃紅四套覆蓋全階段復習規(guī)劃2026-02-22
- 2026年二級建造師考試倒計時開啟:考生專用資料包助力全階段備考上岸2026-02-21
- 免費領取!2026年二建備考資料包,小白直接上手,二戰(zhàn)也穩(wěn)提分2026-02-20
- 全階段適配,干貨拉滿!2026年二建備考資料包,助你高效通關不踩坑2026-02-19
- 精準提分100天!為什么2026年二建考生需要這套“白藍黃紅”備考資料包?2026-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