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工程法規(guī)及相關知識復習精選(25)
(三)先期違約
先期違約,也叫預期違約,是指當事人一方在合同約定的期限屆滿之前,明示或默示其將來不能履行合同。
先期違約的構成要件有:
(1)違約的時間必須在合同有效成立后至合同履行期限截止前;
(2)違約必須是對根本性合同義務的違反,即導致合同目的落空。
二、違約責任的一般承擔方式
《合同法》第107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1.繼續(xù)履行
繼續(xù)履行必須建立在能夠并應該實際履行的基礎上?!逗贤ā返?10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錢債務或者履行非金錢債務不符合約定的,對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1)法律上或者事實上不能履行;
(2)債務的標的不適于強制履行或者履行費用過高;
(3)債權人在合理期限內(nèi)未要求履行。
2.采取補救措施
違約方采取補救措施可以減少非違約方所受的損失。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或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jù)標的的性質(zhì)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
3.賠償損失
根據(jù)《合同法》,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在履行義務或者采取補救措施后,對方還有其他損失的,應當賠償損失。
三、違約責任的特殊承擔方式
1.當事人雙方都違約的情形
合同法》第120條規(guī)定:“當事人雙方都違反合同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當事人雙方違約,是指當事人雙方分別違反了自身的義務。依照法律規(guī)定,雙方違約責任承擔的方式是由違約方分別各自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即由違約方向非違約方各自獨立地承擔自己的違約責任。
2.因第三人原因違約的情形
《合同法》第121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當向?qū)Ψ匠袚`約責任。當事人一方和第三人之間的糾紛.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約定解決。”
3.違約與侵權竟合的情形
《合同法》第122條規(guī)定:“因當事人一方的違約行為.侵害對方人身、財產(chǎn)權益的,受損害方有權選擇依照本法要求其承擔違約責任或者依照其他法律要求其承擔侵權責任。”
2010年一級建造師課程報名>>> 2010年二級建造師課程報名>>>
2010年一級建造師課程免費試聽>>> 2010年二級建造師課程免費試聽>>>
更多相關新聞: 建造師論壇 一級建造師頻道 二級建造師頻道 建造師博客
最新資訊
- 2026年一級建造師考試新教材學習攻略2026-03-06
- 2026年一級建造師水利水電實務考點免費下載,實務高分技巧2026-03-05
- 2026年一建市政考試圖文考點總結,內(nèi)容濃縮考點2026-03-05
- 2026年一建經(jīng)濟備考攻略:圖文考點匯總2026-03-05
- 2026年一級建造師建筑考試科目考點大全免費下載,輕松記憶版2026-03-05
- 2026年一建機電工程管理與實務考點精講免費下載,分專業(yè)整理2026-03-05
- 2026年一建工程項目管理考點歸納免費下載,考前沖刺神器2026-03-05
- 2026年一級建造師公路專業(yè)考點大全免費下載,備考必備資料2026-03-05
- 2026年一級建造師法規(guī)章節(jié)考點匯總PDF免費下載,心考點精編2026-03-05
- 2026年一級注冊建造師教材怎么學效率更高?2026-02-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