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建復習資料:通信與廣電工程合同違約責任的劃分
更新時間:2014-05-29 14:1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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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在實施當中,受各種因素影響,難免雙方發(fā)生違約,產生爭議。當事人違約責任包括下列情況:
1.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合同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xù)履行合同責任,采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責任,而不論違約方是否有過錯責任。
2.當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對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當事人延遲履行后發(fā)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不可抗力不是當然的免責條件。
3.當事人一方因第三方的原因造成違約的,應要求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當事人一方違約后,對方應當采取適當措施防止損失的擴大;否則不得就擴大的損失要求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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